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4月6日,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嘉和社区居委会在群众的协助下,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鸮。
当天上午10时许,辖区一家物业公司报告社区称,嘉和城高迪山小区一位大爷散步时,在小区树底下捡到一只疑似老鹰的大鸟,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已将大鸟放入纸箱。经社区工作人员察看,该大鸟外形与国家保护动物猫头鹰相似,其右翅有伤,已无法正常飞行。社区工作人员给它补水喂食,并立即联系了南宁市野生动物救助工作站。
受伤的鹰鸮 通讯员 潘丽 摄
“经过我们鉴定,这只大鸟为鹰鸮,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。因为它翅膀受伤了,所以我们要带回去救治,等它伤好了具有野外生存能力了,我们会寻找合适的地方将它放生。”南宁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说。
近年来,三塘镇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能力建设,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,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全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,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增强。
来源 | 南宁晚报·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刘增璇 通讯员 潘丽 侯呈志
编辑 | 蓝梦
校对 | 韦一璞
审核 | 奚林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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